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委关于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有关文件精神,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、拓宽乡镇干部来源、优化乡镇领导班子结构,切实选配好乡镇领导班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、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依据省委组织通知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拟在全县乡镇事业编制人员(不含乡镇教育、卫生系统人员)、优秀村干部、大学生村官(以下简称“三类人员”)中比选一批乡镇人大、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选拔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原则,始终突出“优秀”,注重人选工作实绩,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,坚持公开透明,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,切实把优秀的基层干部选拔出来。
(一)坚持按规操作,严格选拔程序,突出竞争性,体现公平性;
(二)坚持注重实绩,突出好中选优、优中选强,强化乡镇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推荐把关作用;
(三)坚持分类选拔,突出“三类人员”的不同特点,统一考试,分类比选,强化比选的科学性和针对性。
二、比选的范围、数量和资格条件
(一)比选范围、数量
比选范围仅限于我县所辖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,优秀村干部,大学生村官。根据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结构情况,本次计划比选乡镇人大、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18名,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比选3名,优秀村干部比选5名,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比选10名。
(二)资格条件
报考者应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及资格,同时,各职位报考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大学生村官类:在村工作满一个聘期、担任村“两委”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;在村工作满一个聘期、担任过村“两委”成员、离开大学生村官岗位3年以内、目前仍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离任大学生村官;
2、优秀村干部类:连续担任村“两委”正职满2个届期以上的在任人员,具有高中、中专以上学历,男年龄50周岁以下(1967年1月1日后出生),女47周岁以下(1970年1月1日后出生);
3、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类:工作4年以上、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(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),大专以上学历,不超过45周岁(1972年1月1日后出生),乡镇二级机构负责人(正职须于2016年10月31日前任职,副职须于2015年10月31日前任职);专业技术人员在2016年10月31日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也可报考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(1)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;
(2)处于党纪处分、政纪处分、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;
(3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(4)有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比选程序
比选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,由县乡镇人大、政府换届“三类人员”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县比选领导组办公室)负责具体实施。通过发布公告、报名推荐、资格审查、笔试面试、体检、专家组比选、组织考察、领导组比选、常委会票决等程序,最终确定人选。
(一)发布公告
在霍山政府网、霍山先锋网发布比选公告。
(二)报名
本次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乡镇党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。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工作时间,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17:30分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。报名要求如下:
1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。
2、报名时须填写《霍山县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换届“三类人员”公开比选报名表》(A4纸双面打印,见附件)一式两份,并经乡镇党委初审合格后,由乡镇党委、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报名意见,到县比选领导组办公室(县行政中心1004室)现场报名。报名需提供: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;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;③工作经历、任职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;④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。⑤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张。
(三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比选领导组办公室负责。经审查,凡不具备资格者,不得参加比选。
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比选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:1,否则相应调减比选计划。
(四)笔试
(1)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,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,请报考者于2016年11月26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,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,总分为100分,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。
(2)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,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,主要包括:政治理论知识、法律知识、农业农村知识、科学技术常识、管理知识、公文写作知识等。
(3)为确保人选素质,笔试设最低分数线,其中村干部不得低于50分,乡镇事业单位人员、大学生村官不得低于60分,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(4)“三类人员”参加面试人选与比选计划数名额比例为3:1,从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入围人选名单(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),面试达不到3:1的,相应调减该类人员比选名额。
(五)面试
(1)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,详细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,请入围面试者于2016年11月28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,参加面试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。
(2)面试由县比选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,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,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满分为100分。
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和面试合成,各占50%。
(六)体检
根据比选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按照1: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(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)。
体检由县比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比选资格的,在同类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。
(七)专家组比选
体检合格者,确定为专家组比选对象,专家组通过采取面谈、分析专业背景、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等方式进行比选,按比选名额多2名大学生村官产生差额建议人选,按比选名额多3名优秀村干部产生差额建议人选和按比选名额多5名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产生差额建议人选。
(八)组织考察
考察由县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,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要求,对考察对象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进行全面考察,并充分征求纪检监察、综治、卫生计生、信访、公安等部门意见,形成考察报告,提交领导组比选。
(九)领导组比选
依据考察结果,领导组通过资历评价、民意评价、综合评价等方式,依据实际有效比选计划数,按比选名额多1名大学生村官产生差额人选,按比选名额多1名优秀村干部产生差额人选、按比选名额多2名产生差额乡镇事业单位人选,提交常委会票决。
(十)常委会票决
由县比选领导组将比选结果提交县委常委会,经常委会票决,确定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“三类人员”名单。
(十一)公布结果
常委会票决结果在霍山政府网和霍山县先锋网公布。
五、其他
本次公开比选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,成立县乡镇人大、政府换届“三类人员”比选工作领导小组。公开比选有关事宜由县公开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由县“三类人员”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。
整个比选工作县纪委全程参与并监督。
经选举当选乡镇副科级领导人员的,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。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不调离乡镇工作。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公务员岗位职务的,或者任期内辞职、被罢免、被撤职的,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。
咨询电话:5020240
举报电话:5022554(纪委) 5712380(组织部)
霍山县乡镇人大、政府换届“三类人员”比选工作领导小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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